广西北海墙体广告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广西涠洲岛打砸事情12日在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开庭,该案首批涉案人员李某、陈某、张某、赖某被指控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打乱社会秩序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有违法前科的被告人李某,以及被告人陈某、张某、赖某均为
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居民。事前,李某等人为了借机发泄不满情绪,以涠洲岛遭受飓风灾祸后
北海市涠洲岛旅行区办理委员会“救灾不力”、“依法征收上岛费没有与涠洲岛居民分红”及“约束岛民
建材物资上岛”为由,安排、指挥数百名涠洲岛居民冲击
北海市涠洲岛旅行区办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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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破坏资产。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26日上午10时许至当天14时许,李某纠合多人到
北海市涠洲岛旅行区办理委员会制造事端、起哄。李某、赖某在现场鼓动、鼓动岛民围攻、咒骂管委会作业人员,鼓动、鼓动岛民打砸、冲击
北海市涠洲岛旅行区办理委员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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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陈某、张某等人分别在
北海市涠洲岛旅行区办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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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石块、杂物抛掷办公室的门窗、毁损办公设备,打砸、推翻参观轿车等。
公诉机关称,李某、陈某、张某、赖某等人聚众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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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秩序行动,情节严重,致使作业、经营无法进行,形成严重损失。
公诉机关以为,李某等4人伙同同案人员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作业无法进行,形成严重损失;李某、陈某、赖某伙同同案人员聚众打乱社会秩序,致使作业、经营无法进行,形成严重损失。李某系首要分子,陈某、张某、赖某系别的积极参加者。
公诉机关以为,应当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打乱社会秩序罪追查被告人李某、陈某、赖某的刑事责任,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追查被告人张某的刑事责任。李某曾因违法被宣告缓刑,在缓刑检测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惩罚,决议履行惩罚。李某、陈某、赖某犯稀有罪,应当数罪并罚。
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于: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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