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墙体广告 5月31日,记者从防城海关了解到,5月18日下午2时,
南宁海关从属防城海关缉私分局民警通过10余天的盯梢和布控,在东兴市
浙江商贸城附近一冷巷内,抄获涉嫌私运入境巨蜥64只(其间活体62只),以及正在过驳巨蜥的小轿车1辆及三轮车1辆,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2名。
18日下午,记者在防城海关缉私分局看到,30余包蓝色的袋子装着大大小小的巨蜥,每包里边有2只,除了摆在地上的两只现已逝世以外,其他的全部是活体。
防城海关缉私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一起遏止当前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上升的趋势,对外展现中国与国际社会一道一起冲击野生动植物违法和实行国际公约责任的坚定决计,中国于本年5月参加了由东盟野生动植物法律网络牵头的国际“眼镜蛇三号举动”。5月4日,各级海关敏捷执行国家召唤,展开了大张旗鼓的冲击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的举动。
近来,通过民警摸排,把握了东兴市黄某某从越南私运巨蜥等野生动物入境,然后贩卖到
广东进行牟利的头绪。
5月18日上午9时,收网时机成熟,防城分局民警把握到黄某某将于当日从越南私运巨蜥入境的音讯。防城分局抽调15名民警,分红3个抓捕小组,采取包围夹击战术,当场将正过驳巨蜥的黄某某及别的一名违法嫌疑人抓获,在三轮车及小轿车上抄获私运入境巨蜥合计64只。
据悉,这是海关总署展开“眼镜蛇三号举动”以来,
南宁海关抄获的首起私运活体濒危物种特大案件。目前,防城分局已对2名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并建立专案组立案侦查该案。涉案的64只巨蜥已移送本地林业部门。
据了解,巨蜥,又叫五爪金龙,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家贸易公约》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归于“珍贵物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私运贩卖一只巨蜥即可被判刑,涉案4只以上即为严重刑事案件,归于“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于: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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