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讯(记者罗华)昨日,省商务厅、省工商局联合发布布告:需求省内各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效劳业的单用处商业预付卡发卡单位,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公司或售卡公司对超越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供给激活、换卡等配套效劳。
美容卡、健身卡、游水卡、购物卡等等先支付钱 款入卡中再消费的卡,称为单用处商业预付卡。省商务厅和省工商局需求,工商注册挂号地在贵州省范围内的集团发卡公司、品牌发卡公司,提交规则的资料,到省 商务厅处理存案挂号;规模发卡公司到省内公司工商注册挂号地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处理存案挂号;上一会计年度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下,或工商注册挂号 缺乏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别的发卡公司到省内公司注册挂号地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存案挂号。现已展开单用处商业预付卡事务没有完结存案 的公司,必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结存案。7月今后展开发卡事务的公司,要在展开单用处商业预付卡事务之日起30日内完结存案。按规则应存案而未备 案的发卡法人公司,商务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布告需求发卡公司或售卡公司应公示或向购卡人 供给单用处商业预付卡规章,并应购卡人需求签订货卡协议。发卡公司或售卡公司应实行提示奉告责任,保证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处商业预付卡规章或协议内容, 一起不得利用规章或协议条款违反下列规则,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 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公司或售卡公司对超越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供给激活、换卡等配套效劳。使用单用处商业预付卡购买产品后需求退 货的,发卡公司或受理公司应将资金退至原卡。原单用处商业预付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越单用处卡限额的,应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发卡公司的同类单用 途卡内。退货金额缺乏100元 (含) 的,可支付现金。
发卡公司或售卡公司应依单用处商业预付卡规章或协议约好,供给退卡效劳;发卡公司停止兑付未到期单用处商业预付卡的,发卡公司和售卡公司应向持卡人供给免费退卡效劳。消费者与公司因格局条款发作争议,所谓的“解释权归公司一切”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