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墙体广告 福建海事局10日宣告,满意有关天资的台资企业,经由内地海事主管部门批阅通往后,可在福建自由贸易实验区内开设独资船员外派安排,为台湾船东所属的商船供给船员差遣效劳。
依据福建海事局发布的《对于在福建自贸实验区内试点施行台商独资船员外派安排天资批阅答应的布告》,只要注册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具有足额交纳100万元船员外派备用金的才能、自有外派船员到达100人且满意海事管理安排对于船员外派的其他有关条件,台企即可向福建海事局提出请求,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阅后,便可取得在福建自贸区内开设台商独资船员外派安排的天资。
据悉,为便利台商请求处理有关手续,福建海事局分别在福建自贸区福州、平潭、厦门三个片区设立了海事受理窗口,递送请求后30个工作日即可完结处理批阅程序,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次试点是福建自贸区创始的方针行动。此间调查人士称,该方针的出台对台湾航运市场船员效劳行业而言是一项突破性的方针盈利,对于规范两岸船员劳务效劳、加强两岸船员工业协作将发生重要意义。
自2013年11月以来,福建海事局已安排5期台湾船员适任培训班,165名台湾船员获签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为开辟福建对台船员劳务市场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