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墙体广告 桐城市吕亭镇人姚某因犯风险驾驭罪,于2011年12月8日被桐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定时姚某因伤在
医院医治,治愈后逃跑。10月25日,姚某被
河北省
唐山市
公安局捕获,桐城交警曲折三千里,奔赴
唐山,于10月30日晚将其缉拿归案。
今年10月25日上午9时许,姚某前往
唐山市
公安局路北分局果园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时,体系报警显现该人为网上逃犯,
唐山警方遂将其捕获。桐城市
公安局交警大队得到此信息后,当即组织警力赶往
河北省
唐山市,与
唐山市
公安局做好罪犯移送作业,安全押回。
经查,2011年10月7日晚21时许,罪犯姚某饮酒后驾驭皖HUH517号牌
摩托车,从本地一酒店动身,行进至同安北路小刘招待所邻近时,因酒力发作跌倒受伤。后经医学司法鉴定所对其血液检查,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6mg/100ml,属醉酒驾驭。
现在,姚某被缉拿归案,羁押在桐城市
公安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