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墙体广告 为减轻企业担负,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并促进失业人员就业,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于近日结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失业人员创业等提出了相应的补助金额等规则。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从2%下调为1.4%
依据本次下发的《通知》显现,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除此以外,针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的,将除按规则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外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另外,对特困失业人员给予实践交纳社会保险费2/3的社保补贴和最低工资规范10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享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的失业人员和“4050”失业人员等期满后的4类特困失业人员,就业效劳机构将依据所提供的效劳内容分别给予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局部将依照不超越实践交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缴费基数依照不超越当地上年社会均匀工资的100%计算。
灾后恢复重建期间
个人缴费费率下调为0.5%
另外,《通知》还规则了对受地震等自然灾祸影响的地域特殊的优惠政策。其中,因启动Ⅲ级响应,遭受地震烈度6度以上毁坏性地震自然灾祸,形成消费运营艰难仍采取措施组织消费自救的企业,在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将享用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下调为0.5%。受灾地域参与失业保险的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可按规则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规范按统筹地域失业保险金下限规范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越18个月。
数读
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
从3%下调为2%
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从2%下调为1.4%
个人缴费费率
从1%下调为0.6%。
对特困失业人员给予实践交纳社会保险费2/3的社保补贴和最低工资规范10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