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墙体广告 福建省公安厅得悉,为进一步服务对台经贸活动和民间沟通来往,推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造,近来,公安部正式批复赞同福建试行十项愈加快捷的台湾地区暂时入闽机动车和驾驭人便当方针。
据了解,十项管理新方针包含:将台湾地区暂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进证和暂时驾驭答应业务下放至契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放宽台湾地区暂时入闽机动车和驾驭人申领牌照规模,因经贸活动、居民来往或经内地主管部门同意参与有组织的旅行、竞赛以及别的往来活动等需要,能够申领暂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进证和暂时驾驭答应;扩展台湾地区暂时入闽车辆行进区域,暂时入闽的台湾地区机动车能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规模内行进;在暂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进证和暂时驾驭答应有用期内,台湾地区机动车和驾驭人能够屡次入出福建省行政区域,无需重复申领暂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进证和暂时驾驭答应;台湾地区机动车在海关允许入闽凭据有用期内,暂时入闽机动车号牌和行进证有用期满的,能够再次申领;台湾地区驾驭人在入出境证件上签注的允许入境期限内,暂时驾驭答应有用期满的,能够再次申领;将台湾地区暂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进证和暂时驾驭答应处理期限从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提交的证实和凭据经审查合格、机动车查验契合要求的,做到立等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