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墙体广告 见网上卖假鞋遍地开花,莆田男子谢某也想分一杯羹。近日,荔城法院依法审结此案,被告谢某被法院以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36万元。
据了解,上一年1月至4月,谢某在莆田荔城区租了一套房子,并雇佣两人为客服,专卖冒充的耐克品牌、新百伦品牌的运动鞋。谢某先是从莆田某商场一家批发商(另案处理)处贱价订货冒充运动鞋,之后包装成正品再以高价转卖给网上的客户。
4个月不到,该网店合计出售冒充耐克品牌运动鞋人民币662044.1元,出售冒充新百伦品牌运动鞋人民币38004元。别的,公安机关在被告谢某处查扣到作案工具电脑主机9部、一体机电脑1部,以及taobao网络上客户退货的40双疑似冒充耐克牌运动鞋,经耐克公司鉴定,这40双鞋均系冒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