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在法院对被告人第三名、王侵犯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子判定后的第八天,江苏省江阴市检查院民行科检查官们再次前往北郭庄村了解土地整改状况,跟进监督。“多亏了你们对案子的协助啊,你们的检查主张书,让村委会及时申述了损坏土地者,保护了咱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乡民夏开国在土地整改现场这么对检查官张炳松说。而这现已是江阴市检查院民行科在康复不合法占用农用地领域处理的第二起案子。
合伙开厂毁土地
2010年6月,江阴市临港大街北郭庄村乡民周某带着兄弟王进、唐某、焦某找到时任北郭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兼会计的第三名,商议一起出资开设一家石料场,五人一拍即合,说干就干。
为了能让石料厂顺畅办起来,第三名使用其职务之便,出面和谐租用了本村夏家头的20亩农用地。在未经有关部分批阅的状况下,第三名、王进等五人将农用地用于缔造石料堆场、简易工房等,第三名、王进两人还以各自姓名中的一个字,将这个加工厂取名为“军进石料加工厂”。
2010年7月,对于军进石料加工厂不合法占地行动,江阴市疆土资源局发出了《责令中止违法行动通知书》,请求其当即中止不合法占地行动。可是,第三名、王进在利益的驱动下,并未理会疆土部分的叫停。
2010年底,王进独自承包经营石料厂,扩展生产经营规划,至2012年5月,军进石料加工厂占用农用地到达40余亩,不合法占用的土地规划比本来整整扩展了一倍。
公诉办案移头绪
因为多次的叫停未能阻挠王进、第三名的违法占地行动,江阴市疆土资源局于2013年9月将此案头绪移交江阴市公安局。2014年3月14日,江阴市公安局以第三名涉嫌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及王进涉嫌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两起案子移交至江阴市检查院检查申述。因部分现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于2014年4月10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14年5月9日江阴市公安局从头移交该案检查申述。
2014年6月12日,江阴市检查院公诉科承办人张旭在检查此案的过程中,会同公安侦查人员一同前往北郭庄村检查现场。张旭发现第三名、王进的家族对涉案的40余亩农用地进行了必定程度的平整康复,可是,依据江阴市疆土资源局托付专业公司编制的《土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该地块离到达耕地的规范还很远,土地整改的节奏显着慢了下来。
“本案现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第三名、王进将遭到法令应有的赏罚。可是被损坏的农用地还没有康复,怎么经过法令手段有效催促第三名、王进等人赶快进行土地康复呢?”张旭检查官开始思索下一步方案。
“嫌疑人王进经过第三名的和谐,与北郭庄村乡民签定土地租借协议,违法用于非农业建造,损害了北郭庄村乡民的团体利益,这还涉及到民事补偿,此案能够移交民行部分检查!”在公诉案子讨论例会上,张旭提出了自己的主意,分管副检查长朱彩娟听完报告后,指示将案子移交民行部分检查。
民事丢失谁来追
接到案子头绪,民行科承办检查官张炳松当即审阅了檀卷,他以为:犯罪嫌疑人第三名、王进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的行动现已侵犯了土地所有权人北郭庄村团体的合法权益。可是,张炳松的心里一直在考虑一个疑问:这个案子的处理方向到底是催促北郭庄村委申述仍是以检查院的名义直接提出刑事顺便民事诉讼?
为了寻找到确定的答案,张炳松再次梳理了案子材料,查阅了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检查机关在提起公诉时,能够提起顺便民事诉讼,而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顺便民事诉讼应当是在受丢失单位未提起时才干由检查机关提起。在实践中两种办法都具有可操作性。因而,张炳松以为本案处理的出发点应当是哪种办法能保证土地得到最大程度的康复就选用哪种办法。
因为本案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时刻不决,案子需赶快作出检查处理决议,避免错过了最好追偿机遇。终究哪种办法能使被损坏的土地得到最大程度的修正,检方听取了北郭庄村委会代表们的主意。北郭庄村村委会代表以为,其缺乏提起顺便民事诉讼的经历,检查机关作为国家机关提申述讼应当更有利于丢失的追回。而该村委会是被损坏土地的管理者,有义务提起顺便民事诉讼,追回团体丢失。最终决议:由检查机关催促北郭庄村村委会提起刑事顺便民事诉讼,并且在民事诉讼方面给予北郭庄村村委会必定指导和协助,一起,与公诉部分、疆土部分一同监督土地康复工作。
康复性司法显成效
在案子现实清楚、仔细研讨证明的基础上,江阴市检查院于2014年9月2日向北郭庄村村委会发出催促申述定见书。北郭庄村村委会采用了检查院催促申述书中的悉数定见,于同年11月18日依法向江阴市法院提申述讼,请求第三名、王进对被损坏的土地康复原状。同日,江阴市法院对该案予以立案受理。
2015年5月27日,江阴市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顺便民事判定,被告人第三名犯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王侵犯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在6个月内将被不合法占用损毁的40余亩农用地康复原状。
2015年6月8日,江阴市检查院民行科依据土地实地勘查和评价的状况,联合疆土部分、法院等,提出了下一步修正主张。被告人第三名、王进的家族接到这份修正主张书后,自动与村委会达成协议,表示将竭尽全力地依照修正主张赶快对损毁的40余亩农用地进行修正。“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不论是在案子开庭审理前、审理中,仍是判定后,检查机关一直遵循康复性司法理念,继续跟进监督。”江阴市检查院民行科科长方静总结了案子处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