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哈尔滨市公安局调查称拘留所猝死者未受到体罚

哈尔滨市公安局调查称拘留所猝死者未受到体罚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5年07月06日 03: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黑龙江哈尔滨墙体广告制作

  黑龙江哈尔滨墙体广告制作   从平安哈尔滨微博获悉,6月10日哈尔滨市拘留所被拘留人员马振社(男,58岁)在拘室内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初步诊断为临床猝死。经哈尔滨市公安局调查并调取视频资料核实,马振社在拘押期间未受到打骂、体罚。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经查,马振社为1957年生人,原系南岗公安分局燎原派出所教导员,于2000年因非法拘禁罪、贪污罪、脱逃罪,被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对其予以行政开除。2015年6月4日,该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南岗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