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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摩托撞伤小孩后逃逸 被罚款200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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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日 09: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重庆墙体广告

重庆墙体广告  近来,石柱县冷水镇政府向沙子交巡警中队移交了一名交通肇事驾驶员谭某。因情节严重被警方给予罚款二百元整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分。
  在2015年6月24日黑夜7点10摆布,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谭某,驾驶号牌为鄂QBV359的两轮摩托车在石柱县冷水镇街上行进时,将一小孩田某某撞伤后逃逸时,被看到这一幕的街上的居民们合围捕获后交到冷水镇政府工作人员手中,后被移交到辖区交巡警沙子中队。
  接案后,石柱公安沙子中队民警立即对谭某的身份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询取证。查询证实,谭某系湖北省利川市人,现暂住石柱县冷水镇太平村兴隆煤厂。
  当天,驾驶员谭某骑摩托车载着老友黄某上街,在路过冷水镇小学门前时,将一小男孩撞倒,想到自个没有驾驶证,所以就骑车逃了,后确被街上的大众给阻拦住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相关规定,石柱公安交巡警沙子中队依法对驾驶员谭某罚款二百元整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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