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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 “老赖”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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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日 10: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浙江绍兴墙体广告

  浙江绍兴墙体广告 近年来,为克服“执行难”这一顽症,嵊州市人民法院重拳出击,通过司法拘留、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库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震慑“老赖”,打击“拒执”行为,违法制裁率居全省前列。
  2007年5月9日,嵊州人钱某以10万元的价格从吴某处转让了一个砂场,双方约定2007年8月30日前支付现金10万元。期限届满,钱某未按约支付转让费。随后,吴某把钱某诉至法院。2008年5月27日,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钱某支付砂场转让费10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通知钱某履行判决义务,钱某除支付1万元现金外,余款一直未履行。
  嵊州市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发现钱某于2013年2月20日购买一辆价值近24万元的小汽车,首付7万余元,余款已于2013年8月26日全部付清。查清情况后,市人民法院决定查封、扣押钱某的小汽车,并通知钱某将汽车移交法院。但钱某在向法院支付4万元后,对剩余债务本金利息等共10余万元拒不履行,致使相关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钱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嵊州市人民法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发后,钱某于2014年12月30日向市公安局投案,并与吴某达成还款协议,后来钱某分两次向吴某偿还人民币5万元,吴某对钱某表示谅解。
  经过审理,认为钱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其自首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料及额,从2013年起至今年6月份,因拒不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而被嵊州法院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达到167人,特别在今年1~6月份,已司法拘留52人,同比增长57.58%。
  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嵊州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检察起诉、法院审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从2013年至今年6月,已有5名涉拒执罪的被执行人被审判入刑,包括拒不交付查封车辆、拒不配合执行抵押房产、有相当金额收入而拒不履行等情形,执行到位金额达到113.5万元,两套多年拒不腾空的涉案房屋已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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