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墙体广告 在不久前出台的《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规则框架下,我市结合实际,最新出台了细则,进一步标准离岗创业处理流程,细化审批程序,鼓舞事业单位具有创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这也是我市推进事业单位体系改革,灵敏用人方法,鼓舞立异创业的一项详细行动。新政不仅是鼓舞原先“体系内”有才能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体现己长立异创业,完成人才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也是保证离岗创业人员合法权益,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对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最为关怀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社保交纳等疑问,新政均有了明确规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赞同、主管部分赞同,报同级安排和人社部分报备后,3年内保存其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时期,按规则交纳社保和作业年金的,作业年限连续计算工龄,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与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提升等方面的权力;年度查核由原单位依据其归纳体现断定。
离岗创业人员如提早结束离岗创业或辞去职务创业的,应提早1个月向原单位提交书面请求。离岗创业期满请求回来原单位的,应于期满之日起15个作业日内,提交书面请求。请求回来原单位的,经原赞同单位赞同,按离岗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安排作业;如单位暂无空缺岗位的,可先保存原聘岗位职级待遇。未按请求回来原单位的,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则与其免除聘用合同,及时处理人事档案搬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