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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官渡“阳光司法”防止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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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3日 11: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云南昆明墙体广告

  云南昆明墙体广告 7月7日,昆明官渡区法院进行“阳光司法” 防止职务犯罪公判,辖区200余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旁听。
  官渡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在听取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定见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原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永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涉案赃物上缴国库。
  庭审空隙,检察院播映职务犯罪事例微电影进行廉政教学警示活动。庭审完毕后,中共官渡区纪委对参与旁听的各部门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教学说话,请求官渡区各部门以案为鉴,树立廉政责任意识,带好部队、管好人员,守住底线、遵循廉洁奉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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