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墙体广告 每当暑假,孩子们都变成了自在的小鸟。然而,学校放假,孩童安全防备却不能“放假”。盘点这些年暑假高发的安全事端,给您提个醒:暑假时期,安全榜首。
河滨游玩,溺水身亡
7月5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吕盘村大营庄11岁的少年李某和同学在河里游玩,不小心溺水身亡。附近乡民发现孩子溺水后立刻搜救未果,7月6日8时40分报警。卧龙区消防大队特勤中队赶赴现场,经消防人员和本地乡民尽力,当日下午6时10分将孩子尸身打捞上岸。
卧龙区消防大队特勤中队消防干警提示广大市民,这些年,每到夏季暑期时期都会发作溺水事端,地址多在乡村无人看守的江河、池塘等水域。暑假时期,家长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教学孩子远离户外水塘、水库等,更不要独自下水。
驾驭摩托,遭遇事端
放假了,8岁的小山到14岁的表哥小亮家玩,兄弟俩很长时刻没有碰头,都很快乐。小亮就骑上爸爸的摩托车带着表弟外出游玩。家人见二人一同外出,便未加阻挠。不料二人在路上遇到了事端。经镇平县交警大队确定,小亮驾驭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驭的小型客车相撞,形成交通事端。小亮、李某承当事端的同等职责,小山不承当事端职责。
办案法官在此提示,暑假是交通安全事端的高发期,家长牢记要加强看守,禁止孩子去车辆密集场所嬉闹。青年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结伴游玩,乐极生悲
2014年暑假,7岁大的男孩小李与同龄小孩小任、小马在镇平县老庄镇某村村边的小桥上游玩,几个孩子打打闹闹,成果小李被小任、小马推下桥,小李的腿被摔断。事发后,小李被送往医院医治。
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监护人职责纠纷案,以为致使别人受伤的小孩爸爸妈妈负有监护职责,应当补偿受伤小孩丢失。因而,判定小任、小马的爸爸妈妈各自补偿原告小李丢失52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