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墙体广告 为进一步前进我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刻画区划调整后的
铜陵城市新形象,充分展现
铜陵游览的一起魅力,2016年,我市拟持续在央视打开城市形象游览宣传。为此,
铜陵市文明和游览委员会现面向社会揭穿收集
铜陵市城市形象游览宣传标语。
一、收集内容:
铜陵市城市形象游览宣传标语。
二、收集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以投稿信件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收集规模:面向社会揭穿收集,组织或自个不限。
四、收集作品恳求:
(一)能精确反映
铜陵市城市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能充分表现
铜陵城市特征文明精华和一起魅力,能适用于城市形象游览
广告宣传需要。
(二)标语内容要充分表现
铜陵作为皖南世界文明游览示范区的门口、窗口和路口形象,展现铜文明、枞阳文明、牡丹文明、宗教文明、古镇文明、生态文明等特征和“中国古铜都、今世铜基地”的文明相貌,符合
铜陵城市发展的年代诉求。
(三)文字简练、主题杰出、赋有美感,寓意恰当、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
大众场合传达,具有激烈的冲击力和震撼力,符合游览者对
铜陵游览的心思希望。
五、评选办法和奖励办法:
(一)本次收集活动由
铜陵市文明和游览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担任树立专家鉴定小组,参加城市形象游览宣传标语的评选活动。
(二)投稿截止后,由专家鉴定小组对所收集标语进行评选。
(三)本次活动评出一等奖1件,奖励2000元,并公布获奖证书;二等奖2件,各奖励1000元,并公布获奖证书;三等奖3件,各奖励500元,并公布获奖证书,鼓励奖10件,各奖励100元。
六、收集规则:
(一)投稿者需了解
铜陵市的城市现状和游览特征。
(二)投稿者应供给所拟“城市形象游览宣传标语”的构思阐明(200—500字)。
(三)投稿者抄送的作品有必要是独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作品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悉数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个承当;作品内容相同者以发送时间先后为准,后发者为无效作品。
(四)全部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全部,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有关活动宣传、画册、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
(五)本次收集稿件恕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草稿。
(六)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收集活动即视为附和并遵循本次收集活动各项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