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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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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08: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福州墙体广告

  福建福州墙体广告  7月16日,龙山司法所成功调停一同工伤补偿胶葛,两年仇恨一朝化解。
  据悉,海口镇谢某在龙山大街一科技公司担任施工队队长,2013年5月10日,在焊接施工时被焊条火花溅伤右眼,导致右眼角膜裂伤、外伤性白内障,右眼球内异物视神经损害、视网膜中心动脉堵塞。当年5月10日至10月22日,谢某军先后三次到福州、广州医院住院治疗,发作医疗费用近6万元。
  工伤事故发作后,伤者家属要求公司补偿60万元,经辖区村委多次和谐未果,今年7月2日,案子移交龙山司法所调停。龙山司法所接案调查研究事故发作的全过程后,发现发作工伤事故纯属意外,而伤者谢某把悉数职责面向公司。调停员对于症结所在,别离做两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令补偿标准,界定了该起工伤补偿规模。通过重复洽谈调停,7月16日,两边当事人达到共识,并签定书面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伤者谢某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等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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