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墙体广告 “太感激了,救助款是我家的及时雨,检察官是
大众的贴心人!”6月13日,对苏仙区栖凤渡镇庄门村村民林某彩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从苏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晓斌手中接过2万元国度司法救助金,林某彩冲动地红了眼眶。
2015年,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同“肉体病人杀人案”。去年2月,林某彩的丈夫李某久在家剁猪草,同村肉体病团结患者李某忽然闯入其家中,用锄头击打李某久后脑勺,致其身亡。因施暴人李某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被决议强迫
医疗,同时因家庭贫穷,也无民事赔偿才能。被害人李某久的儿子在外务工,女儿远嫁,收入微薄,飞来横祸让本来清贫的家庭雪上加霜,年过六旬的遗孀林某彩整天以泪洗面。
“林某彩的子女带着她来检察院咨询,在理解状况后我们很快认识到,能够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担任接待来访的苏仙区检察院诉讼监视局主任检察官曾艳梅说。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案件办理期间,苏仙区检察院实地走访,亲密关注被害人状况,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 认真完善申请资料,严厉办理流程,经多方谐和,终于为林某彩争取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据理解,这是苏仙区检察院今年展开司法救助工作以来救助的第2名被害人。该院出台司法救助制度,明白救助准绳、范围、程序及救助数额等内容,并请求控申、公诉、侦监部门在接访和办案过程中,主动理解刑事被害人根本状况和家庭经济情况,对契合救助条件的
大众提出救助意见。此外,为处理司法救助资金缺乏问题,该院还积极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谐和,经过促成刑事被害人享用低保、减免学费等方式施行帮扶救助,全面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