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5日发布新规,请求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契合中国质量规范或国外质量规范。
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度市场监视管理总局当天结合发布公告称,商务部确认获得国外规范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消费企业清单,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确认产品契合中国质量规范或国外质量规范,进口方承受所购产质量量规范且不用于医用用处,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企业清单验放。对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清单内的,海关承受申报,予以验放。
此外,依据新规,自4月26日起,产品获得国外规范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书面声明,承诺产品契合进口国(地域)质量规范和平安请求。
近期,中国持续增强出口医用物资质量监管。中国海关目前已对出口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5类产品施行100%单证审核,检查能否存在夹藏夹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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